1. 一般條款
1.1 在本條款及條件及特別條款(定義見下)(統稱「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中,「匡信中醫專科診所」或「我們」是指Honson Chinese Medicine Clinic Ltd及其附屬公司,而「客戶」或「您」是指任何在我們訂購貨品或服務的個人、機構公司或團體。請在使用本網頁或我們的應用程式(統稱「電子商店」)之前仔細閱讀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閣下使用電子商店或其中任何部分,即表示同意閣下已閱讀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並且接受和同意受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所約束。
1.2 我們盡力確保電子商店上所列載的貨品價格、資料和大小均已更新。我們保留權利可更改貨品的價格而不作另行通知。我們可根據存貨供應,全權決定是否接受所有訂購。
1.3 我們會盡一切努力確保電子商店上所列載的貨品提供存貨供應。如任何貨品因缺貨而未能提供予顧客,我們有權提供相同種類及價格的貨品以供替代。
1.4 所有訂單須視乎相關貨品的供應情況再作最後確認。倘若我們未能提供任何已訂購之產品或服務,我們有權拒絕接受該訂單。
2.. 保障私隱
2.1 為致力保障您的個人資料的私隱權利,我們確保在收集、使用、保留、轉移及查閱個人資料方面的政策及常規,均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請查看我們的私隱政策聲明。
您須同意每項電子商店消費,將可被「數碼存根」追溯及記錄。您並須確保個人網上瀏覽器之保安設定為允許「數碼存根」被提取使用。
3.2 您提供的個人資料乃根據我們客戶私隱政策聲明所管轄及使用。我們將不時修訂有關政策聲明及於電子商店內公佈。任何經修訂之個人私隱政策聲明將於上述網頁公佈日起生效。您有責任通知我們最新之通訊/郵寄地址,如您未有通知我們有關更改地址事宜而導致任何損失,我們概不負責。若您未能提供或更新有關資料,或會導致我們未能為您提供電子商店及有關服務。
4. 其他
4.1 某些產品是由第三方所製造或提供。我們並非這些產品之供應商及生產商,並且不負責任何這些產品的品質、可商售性或對某用途的適用性的所有法律責任。尤其是,我們並不保證這些產品將以合理的謹慎和技巧予以提供。我們並不負責這些產品所提供之保養服務,如您對有關產品之保養或維修事項有任何查詢或爭議,請直接聯絡有關供應商。
4.2 我們關於涉及電子商店的任何產品中的任何瑕疵或故障,或對直接或間接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傷害或損壞的唯一法律責任,僅限於自收到產品時起的3個月的時間內和僅限於(按我們的酌情考慮)藉更換產品,修復瑕疵或故障。
4.3 電子商店顯示之所有資料及數據,均只作參考之用,並且僅在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中規定的範圍內具有約束力。
4.4 供貨的基礎:我們僅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和運送產品。我們不會銷售我們的產品用於作轉售用途。如果我們有合理的依據認為您購買我們的產品並非作為自用,我們有權拒絕或取消您的訂單。
4.5 未得我們發出書面同意之前,您不可將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的任何權利及責任以分配、轉送或任何其他形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等。
4.6 若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其中任何條款被解釋為非法或無效,該等條款將被删除及不影響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4.7 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包含了雙方的全部協議,其亦取替所有之前之商議、聲言、共識及協議。
4.8 我們有權隨時預先通知您修改、更改或補充所有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項下的任何條款。持續使用電子商店將被視為接受任何修改、更改及補充。
4.9 如對價格或財務顯示、計算和記錄有關有任何爭議,我們保留最終有約束力的決定權。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的中文譯本僅供參考之用,倘若中、英文本之文義有異,應以英文原文為準。
4.10 除非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另有規定,任何一方於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的權利、權力、補救及優先權為累計,及並不排除法律或其它情況規定的任何其它權利、權力、補救及優先權。
4.11 您確認已閱讀及明白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而您同意受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約束。您承諾及接納您有責任從您認為適當的顧問就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尋求獨立意見。
4.12 通過註冊和開立賬戶,您確認您至少年滿18歲,具有與本公司簽訂協議的法律能力,並明白及同意全部受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的法律約束。
4.13 您的電子認可或使用電子商店和其他相關服務應構成協議根據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的執行。您同意,協議的電子本構成“書面”,並且您同意條款和細則構成“簽署”用於所有目的。
4.14 您需同意除您以外沒有第三者能夠登入或使用您的帳戶。您須保證並同意您是您帳戶的實益擁有人和/或授權代表。您特此授權我們及我們服務提供商,採取任何我們認為必要的措施,檢驗和驗證您的身份。
4.15 您同意電子商店賬戶中的資訊僅適用於您,且未經我們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將資訊提供予任何其他人(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4.16 電子商店是我們的專有平臺,受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您同意不通過我們的電子商店修改,複製,重造,轉發,分發,出售,發布,廣播,製作衍生作品,或存儲源代碼或類似的專有或機密數據或其他類似資訊,未經我們明確的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將電子商店用於任何非法目的。
4.19 我們特此授予您一項不可轉讓,非獨占,非永久性,個人,全球性,免版稅使用許可,按照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從電子商店取得市場數據和其他資訊內容。除此之外其他所有用途均被禁止。
4.20 我們的標識(無論是已註冊還是未註冊)「公司標誌」均為我們擁有的專有標誌,並受適用的商標法保護。未經我們明確的書面同意,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為授予任何許可或權利使用我們的任何標誌。我們嚴禁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
4.20 您不得在任何產品的創建,發行,銷售,要約出售,交易,分銷,招攬,營銷或促銷方面,在未與我們達成書面協議前使用任何公司標誌, 包括產品的價格, 回報和/或表現基於、源自或與本公司電子商店的市場數據或其任何部分有關。
4.21 您同意在定期維護或計劃停機時間(統稱為「停機時間」)期間,部分或全部賬戶,電子商店和其他服務會定期暫停使用。您同意我們不須對您因停機而導致的任何服務暫停,不便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停機後當服務恢復時,您要理解市場條件和價格可能與此類停機時間之前的市場條件和價格存在顯著差異。
4.22 您確認電子商店上所登載或在或透過互聯網提供的所有資料及資料僅供參考,且無論如何均不具有約束性亦並非擬用於買賣或任何其它用途。「資料」指所有類型的資料,包括訊息、新聞、報價、報告、電腦程式、軟體、影像、圖示、呈示、意見、結構、文本、相類材料及其它由我們指定的材料。
4.23 您確認由於技術上的制約,互聯網是一個不完全可靠的通訊媒介。由於這種不可靠性,訂單及其他資訊的傳輸和接收可能會有延誤,而這會導致訂單在執行上的延誤。而且,通信和個人資料可能會被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取得,且在通信上可能會存在非法入侵或錯誤的風險,而這些風險將完全由客戶承擔。
4.24 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和您與我們雙方之間的協定及雙方的所有權利、義務及責任將受香港法律管轄,及按其詮釋。凡因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和您與我們雙方之間的協定所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糾紛、分歧或索賠,包括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和您與我們雙方之間的協定的存在、效力、解釋、履行、違反或終止,或因電子商店條款及條件和您與我們雙方之間的協定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非合同性爭議,均應提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並按照提交仲裁通知時有效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機構仲裁規則》最終解決。本仲裁條款適用的法律為香港法。仲裁地應為香港。仲裁員人數為三名。每一當事方應指定一名仲裁員,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應指定仲裁庭的首席仲裁員。仲裁程式應以中文進行。
5. 其他
5.1 直至顧客付清訂購產品之全部款項,我們將保留有關產品之物權,而相關之物權及風險將於有關產品由送貨員交付至您後或您從我們收取訂購產品後轉移。
5.2 我們有權自行決定銷毀訂單確認通知日期超過30天仍未收取的訂購產品而原因不是由我們造成的,而毋須另行通知。在此情況下,我們不會向您退款或賠償。我們保留繼續向您索取任何儲存費用的權利。
5.3 在任何情況下,我們均不對您或其他人因與您進行的銷售和購買交易而遭受和/或發生(直接或間接)任何收入索賠、損害、收入損失(直接或間接)、利潤或商業機會損失或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負責。
5.4 當產品交易價格與市場價格大體上不一致時,我們有權認為交易明顯地出現錯誤(每一種“錯誤交易”)。在作出決定時,我們會考慮交易時的情況,以維護產品市場的完整性以及維護產品市場公平有序。如果我們確定交易是一宗錯誤交易,即使您不同意取消或修改交易,我們有權自行宣佈該交易全部或部分無效。